重磅!南通开发区7宗地块将迎规划调整涉百米地标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E3-05、E3-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E3-05、E3-06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港单元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富民港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资源,同时提升中央路沿线景观形象,结合地块周边现状情况,开发区管委会提出拟对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拟将中央路东、星湖大道南侧商住混合用地(E3-05)、行政办公用地(E3-06)调整为居住用地,并与周边部分原规划居住用地整合;地块北侧新增一条6米宽支路,支路北侧居住用地(E3-04)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后居住地块整体指标为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G1-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G1-1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完善片区居住配套服务设施,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拟将林翠路西、宏兴路北侧居住用地(G1-16)调整为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地块指标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E2-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竹行单元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竹行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在人才公寓供求平衡的基础上,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开发区发展实际需求,提出对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拟将竹林路西、瑞兴路南侧部分其他居住用地(E2-04)调整为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居住与商业商务建筑面积比例为8:2。地块北侧新增一条12米宽支路,以利于周边交通环境优化。
调整后地块指标为容积率2.3,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居住建筑限高50米,商业商务建筑限高100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J1-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优化星湖大道沿线天际轮廓线,提升沿路景观形象,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拟将林翠路东、星湖大道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J1-05)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至100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7、P2-0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Q1-07、P2-0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及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减轻规划振兴小学周边道路高峰时段交通压力,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同时考虑开发地块完整性,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及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1、拟将龙腾路东、瑞兴路北侧的初中用地(Q1-07)调整至广贤路东、瑞兴路北侧,学校东侧新增15m宽支路。原规划初中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S1-09、S1-1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S1-09、S1-11等地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单元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发区中心区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适应开发区发展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拟将竹林路西、龙田路北侧商业商务混合用地(S1-09、S1-11、S1-12、S1-14、S2-02、S2-03、S2-06、S2-07)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幼儿园用地,居住与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8:2,同时取消该地块内部原规划支路。
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幼儿园容积率0.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E2-0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前公示
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我局现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E2-08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请以书面邮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为准。公众如有建议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中央路39号,邮政编码226010,信封上请注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书面意见反馈”),或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医药健康产业园单元)》(以下简称《控规》)已于2016年8月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为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指导依据。为保障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同时优化项目周边环境和出入口设置,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对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用地进行优化调整。
拟将通盛大道西、新兴路南侧变电站(E2-08)调整至新景路西、友谊北匡河北侧地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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