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新港花苑32幢101室、车库37室)
日向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何盘英于2022年6月1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新港花苑32幢101室、车库37室。
三、被继承人共有继承人5名,分别是:朱汉泉、朱炳新、朱炳华、朱瑞兰、朱吉英。根据不动产继承协议书明确:上述不动产权由朱炳新、朱炳华继承。除申请人朱炳新、朱炳华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崇川区人民中路138号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受理科),联系电话:。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