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中间库建设项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中间库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无纸化中间库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8万元
4.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5.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工业制造业”行业。(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13日9时30分;
2.采购文件获取的地点、方式等: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点30分,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时间:2022年1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鸿雁不见面远程开标室(501-1)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询价保证金。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级财政部门对全区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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