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深康佳A: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海门康建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的有关规定,
一、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1
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理者或相关职员)申报或提供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员)已经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
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以下简称「康佳集团」)的委托,就 「康佳集团」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海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的相关内容摘要如下:
即:「海门康建」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16日的市场价值为:
43,757.8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柒佰伍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9年9月16日至2020年9
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C19021和CR19020号(即A1地块和B地块)
以出让方式取得C19021和CR19020号(即A1地块和B地块)土地使用权,合
同出让金额合计59,915.62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海门康建」已支付土地保证
所涉及的海门康建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19年9月16
民币。其中:「康佳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7,000.00万元,持股比例70%;
「海门鸿麦」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900.00万元,持股比例29%;「海门融辉」
海门站,距离海门市中心约3KM。该项目主要建设康佳华东区域供应链金融中心,
该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0.08万㎡,分为A1地块和B地块,其中:A1
地块用地面积37,948.00㎡,主要开发建设写字楼和商业项目;B地块用地面积
意见的中天运[2019]审字第01907号《审计报告》。本次评估系在该审计基础上进
「海门康建」申报的表内总资产账面值为34,075.00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
24,167.1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9,907.85万元。下表系「海门康建」申报
海门站,距离海门市中心约3KM。该项目主要建设康佳华东区域供应链金融中心,
该项目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为10.08万㎡,分为A1地块和B地块,其中:A1
地块用地面积37,948.00㎡,主要开发建设写字楼和商业项目;B地块用地面积
2019年9月4日,「海门康建」与海门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C19021和CR19020号(即A1地块和B地块)土
2019年9月19日,「海门康建」与海门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方式取得“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所涉及的C19021和CR19020号(即
A1地块和B地块)土地使用权,合同出让金额合计59,915.62万元。截至评估基准
日,「海门康建」已支付土地保证金30,500.00万元,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款项
注:该建设方案系由被评估企业提供,但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
即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算、资产清查和编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时间以及有关经济行为的总体计划等因素,
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办公会会议纪要(康集办纪字[2019]6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头部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
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中华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的决定》修正,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2009年8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
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公布)。
8.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9.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8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134号发布;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08
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发布;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
11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年12月18日以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
13.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14.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1. 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权力机构的
3.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
5.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杨志明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
2.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9]审字第01907号
建」的经营情况等分析,「海门康建」目前运行正常,其经营环境等预期相对稳定,
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海门康建」的未来收益期限及其所对应收益和风险能够进
其所对应的评估价值结果的合理性及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形成蕞终评估结论。
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
估对象相对应的所有资产/负债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
1.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交易
2. 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融资条件等不发
4. 对于评估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被评估企业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
5. 假设被评估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
1. 被评估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并
继续保持既定的经营管理模式经营。同时假设预期的管理、经营范围、业务方向、
2. 评估仅基于评估基准日或近期可预见的经营能力提升。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
4.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
5. 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企业提供清
务的单位及其工作职员,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人或其实际控制人;
必需的资料。尽管委托人和/或相关当事人已向本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
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②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
书(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所载数量进行评估;③对债权债务,
评估增值0.00万元,增值率0.00%。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9,907.85万元,评估
日的市场价值为42,950.00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9,907.85万元,增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43,757.85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42,950.00万元,资产
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其中,对企业的核心资产—房地产项目所涉及的土
2019年9月16日的市场价值为:43,757.8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肆亿叁仟
持续经营和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海门康建」股
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3,757.8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
2019年9月4日,「海门康建」与海门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C19021和CR19020号(即A1地块和B地块)土
北部新城投资开发“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本次估值测算中采用的开发建
2019年9月19日,「海门康建」与海门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
出让方式取得C19021和CR19020号(即A1地块和B地块)土地使用权,合同出
让金额合计59,915.62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海门康建」已支付土地保证金
1.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按照既定的开发建设方案、建设进度、成本预算
2. 本次评估「海门康建」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之市场价值时,未考虑控
3. 采用收益法评估时,有关被评估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数据主要由「海门康建」
4. 尽管本公司对「海门康建」所在行业及企业的资源优势、运营模式和盈利模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的范围限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限于且仅限于委
2.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用途或使用目的的范围限制: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3. 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的范围限制:评估结论仅在评估
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4. 本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者披露的限制: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资
1.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
2.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条件,当使用本资产评
3.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特别事项说明,并在实施评估目的所对应的
本公司资产评估师刘俊、石永刚于2019年9月27日(系本资产评估报告日)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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