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市开发区招商引资暨创新发展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商务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21年机关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1、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11月11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线、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商务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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