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三年工作通报暨2021年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行政审判集中管辖三年工作通报暨2021年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11月11日上午,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年以来行政审判集中管辖工作以及2021年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党组书记、院长吴亚峰作情况通报,行政庭庭长王锦辉作案例通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敬华主持。
发布会上,吴亚峰院长介绍了我院三年以来行政审判集中工作基本情况。自2018年7月1日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至2021年6月30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 4153件,审结3688件,结案率88.8%,判决 行政机关败诉42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11.47%,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2%,撤诉894件,发改率仅为1.05%。
针对近年来行政审判案件呈现出案件增势明显、呈高发态势,败诉率有所回升、败诉领域集中,涉及利益面大、矛盾化解较难 的特点,我院注重发挥全面集中管辖管理体制的优势,一手抓行政审判质效提升,一手抓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三年来,基本实现均衡结案,效率质量双提升,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取得显著成绩。
我院先后进行了行政法官遴选和审判辅助人员招录,目前行政庭有员额法官10名、聘用制法官助手1名和书记员10名,基本实现案件和司法人员同步集中;结合现有人员配置,分别组建三个审判团队,相对集中审理各领域行政案件,确立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以员额法官为主体构建扁平化审判管理模式。经过三年努力,以行政行为为中心,让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谦抑、全面审查、实质解决争议等方面审判理念、审判方法逐渐根植于行政法官的思维,并渐成体系,审判中坚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标导向,一支专业化的行政审判队伍已基本成形。及时稳妥处理了一系列的涉省、市重点项目和专项整治的案件,既确保涉案各项重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又充分保障涉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保障了中天精品钢、中创区建设项目用地依法推进,主城区拆违整治、非法流动加油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门诊式简案快审。2021年3月1日,根据市中院《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于依法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县、市区政府为被告)、简单工伤认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不予受理或程序性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等案件,均由专门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21年1至6月,适用简易程序结案数共计205件,适用率已达29.37%。较往年10%上了新一个台阶。结案数较往年大幅增加,较同期多结157件。庭审时间平均20分钟,裁判文书平均篇幅不足1500字,审限缩短50%。《2小时审结8案,南通推进行政案件简易程序》被《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等相继刊登。我院做法完全符合蕞高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走在改革前列。
二是品牌式法律援助。把提高原告行政诉讼能力作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制作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广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申请条件,增加法律援助普及率、申请率,尽量扩大原告获得律师援助的覆盖面。同时,为排除地方干预并方便当事人诉讼,实现异地指派法援的模式,一般就近安排邻县(市)、区援助律师办案,有力改变行政诉讼原被告诉讼能力不对等、庭审争议焦点不集中等现象。如在审理刘某诉启东市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登记一案中,法律援助律师陈某积极履行代理人职责,居中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刘某自愿撤回起诉。在尚某某诉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案中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给原告提供的法律援助获得了“202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件”的殊荣。三年来,共达成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73件,实现了品牌式法援。
三是便民式巡回审判。在行政争议发生地开庭审案,有利于加强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建立了巡回审判制度,确定巡回审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年龄较大,一般在70周岁以上;当事人身体不便、体弱、残疾或患有其他重大疾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具有普法意义的其他案件。巡回审判以当庭判决为原则,近距离倾听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如宗章氏诉某市人社局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中,考虑到宗章氏为92岁老人既盲又聋,行动不便,合议庭驱车至所在乡镇就近审理,经过庭审协调,被告同意按月向宗章氏发放补助,当场为老人办结补助手续,解决了老人的生活之忧。该案先后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南通日报》以及南通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坚持从回应人民群众实质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对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等起诉条件从宽掌握,压降裁定不予立案和驳回起诉案件比例。同时,依法规制滥诉,先后认定张某提起的87件涉投诉、举报、公安接处警等起诉、朱某及其近亲属提起的19件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构成滥诉。依托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依法化解多起涉政府职能转变、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及涉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案件。如积极促成涉观音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补偿系列案件调解,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为及时推进“市洪江路南至世纪大道北段地块”项目提供保障;深化府院联动,通过审理殷某诉海门市交通局网约车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推动市交通局开展网约车行政管理与风险评估工作,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
行政审判头部步,就是案件开得了庭,庭审秩序控制得住。针对有些行政案件当事人或所谓的“维权律师”以闹庭方式给法院施压的情形,我院制定了庭审控制预案制度。由分管院长、庭长、法警大队负责人、员额法官共同商定庭审预案和旁听管控,确保“一案一预案”,从安检至法庭旁听,每一个环节都有应对处置预案。同时,加强与公安联防联动,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司法安全。对于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予以严肃处理。如对所谓的“维权律师”王某私自用手机拍摄立案窗口人员的行为,经劝解无效后将其强制带离法院,保证法院立案窗口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其庭审中无正当理由滥用回避权扰乱庭审秩序、微博上恶意诋毁法院和法官等行为,向当地司法局和律协予以通报并提出司法建议。对于陶某、李某等威胁恐吓人民陪审员的行为,分别处以拘留十五日和十日、各罚款10000元的处罚,该案入选江苏省“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并被蕞高法院官微予以宣传报道。对于恐吓威胁法官的贾某给予拘留十五日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我们以蕞凌厉的态势打击挑战司法权威的人,充分彰显了法纪和司法权威。
行政审判多篇文书、案例、论文等在全国、全省获奖。在《人民司法》《交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全国法院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全省一等奖;2020年度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撰写的数十篇学术论文,在省各类学术研讨会中获奖。《92岁老妪为领取遗嘱补助状告人社局胜诉》一文,被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评为2019年度江苏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获南通市政法委优秀新闻二等奖。“如皋某纺织品公司诉如皋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涉耕地保护典型案件。“未婚姑娘被结婚五次”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深远影响,该案获评人民法院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蕞终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例。疫情期间及时裁判了全省首例涉疫情管理行政处罚案。三个典型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予以报道,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行政机关不得以限制查阅时间方式变相剥夺申请人知情权—陈某诉南通市某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2021年,我院行政庭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南通开发区法学会授予先进集体。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三年来,我院就行政诉讼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方案,共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5份。开展了18次“千名领导干部观百庭”公开庭观摩活动,组织县市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庭后,承办法官结合具体案件以案说法,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现场解读并指正,这种情景式的教学,提高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行政执法理念从管理型行政向服务型行政转变。另外,还组织了行政执法和民法典培训讲座51次,受训干部达3000人,通过讲座提高行政执法部门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提升对行政法律适用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中国江苏网、现代快报、南通报业集团、南通广播电台、南通电视台等媒体,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司法局、管委会办公室、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发布会。
下一步,南通开发区法院将做大做强南通行政审判的品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繁简分流、培育典型案例、延伸审判职能,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以更实举措维护公平正义、以更深层次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高质量司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法治建设中的监督、保障、协调、指引功能。(南通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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