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果品食杂有限公司房屋出租公告
本次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面积为452.48平方米,扣除现有一楼两户承租面积后可出租部分约370平方米,以实际可移交的为准,不调整房屋中标租金。
2、竞租人参与竞价前应实地踏勘出租房屋,房屋出租时以现状交接,现有租赁部分以外的清场工作由出租人负责,交房时间以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3、标的物用途:仅供承租人从事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需充分考虑房屋现状环境、消防等因素对经营用途的影响,风险自负)。
2、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直接挂牌成交,本项目的竞得人即为该标的物承租人,成交价为本项目的挂牌底价。
3、挂牌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采取现场书面竞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确定方式如下:各竞租人现场独立填写报价单(报价次数只有一轮),报价有效且蕞高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其报价为本项目的成交价。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且蕞高的有效报价,原承租户优先,若无原承租户则抽签决定竞得人,签号蕞大的竞租人成为本项目的竞得人。
4、竞得人一经确定,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竞得人确定后放弃承租人资格并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向出租人支付标的物年租金20%的违约金,出租人可选择确定报价次高者为承租人并与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或重新组织公开招租。
3、竞买人的竞价报名资格:法人、其他主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待验证并与盖章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其他主体:能够证明主体的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待验证并与盖章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4.2、自然人:本人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待验证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5、竞价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按照本公告的相关条款要求前来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授权代表前来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且需注明“特别授权。有权代为踏勘现场、交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交接、接受相关文书等”。否则不予受理或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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