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南通厂房土地出租出售招商 > 正文内容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搬经镇群岸村集体、15组、19组)

  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电话:)。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礼堂北侧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30号窗口

  权利人:南通海泰科特精密材料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搬经镇群岸村集体、15组、19组

  不动产宗地面积:18004平方米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PostCOPYNOTICE

本文链接://nantong.021cf.cn/index.php/post/966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