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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1:45来源: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

  7天。若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邮编:226200 电话 联系人:倪先生)。

  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

  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

  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西南侧

  位于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西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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