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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2023)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67988号、苏(2023)通州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416号)

  根据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号,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通掘公路西侧、人民东路南侧星源名苑室不动产归曹震所有。因本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通掘公路西侧、人民东路南侧星源名苑6幢102室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新通掘公路西侧、人民东路南侧星源名苑6幢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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