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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孙庄街道办事处孙庄村13组原孙庄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及二楼东部分房屋经营性用房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海安市孙庄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就其孙庄村13组原孙庄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及二楼东部分房屋(房屋具体位置)房产出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出租方:海安市孙庄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或资产管理单位名称)

  1.2房屋具体名称及位置:孙庄村13组原孙庄镇政府办公楼一楼及二楼东部分房屋。

  1.4接受报名时间:公示期限内。

  公示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加价幅度:500元(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公示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起拍价格直接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5 出租用途:商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下转租

  (1)标的目前租赁状态:闲置中。

  (2)本次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非现金

  3.5 年度租金缴纳时点:按合同约定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5.其他要求: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反环保规定的。

  7.竞拍程序:(1)网上注册;(2) 交纳保证金、网上报名;(3)参与竞拍;(4)确定竞拍单位/个人;(5)签订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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