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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如东县洋口镇新洋路55号新洋花苑20号楼205室)

  继承公告(如东县洋口镇新洋路55号新洋花苑20号楼205室)

  发布时间:2023-11-03 09:53来源: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申请人沈秀兰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汉康的不动产权份额,于2023年11月3日向如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张汉康于2023年10月17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张汉康的不动产坐落于如东县洋口镇新洋路55号新洋花苑20号楼205室。

  三、被继承人张汉康的法定继承人为张汉康的父亲、母亲、配偶沈秀兰、长女张红、次女张华、三女张海霞。张汉康的父母亲均先于张汉康去世。现张红、张华、张海霞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继承登记具结书明确上述不动产份额由沈秀兰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如东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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