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磨头镇董堡村8、10组)
经初步审核,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电线)。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礼堂北侧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30号窗口
不动产登记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磨头镇董堡村8、10组
不动产宗地面积:24056平方米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