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房款总额1%南通发布主城区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
5月22日,南通市住建局与南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主城区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奖补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通市主城区(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购买新房前后365日内(含)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1%比例的购房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地下室等附属设施,购房款总额以计税依据为准)。
政策期内申领人出售的旧房和购买的新房不得重复用于申领“以旧换新”奖补。已按照《关于调整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通住建房〔2023〕144号)领取“卖旧换新”补助的,不得因出售同一套旧房再次申领奖补。
据悉,市民如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需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人民中路138号)申领补贴;购买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开发区能达大厦西裙楼)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当日,南通市住建局还发布《关于鼓励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通知》,将从大力推广“旧房收购”、持续推行“联合帮卖”、优化完善惠民举措、加强部门配合联动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换购群众、房地产企业等对“以旧换新”的认知度与参与度,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联动效应,梯次满足居民住房需求。(张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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