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要求,现对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南通港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东港池北侧海岸防护工程和启东吕四渔港西侧围堤防护工程(丁坝)用海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4月14日(10个工作日)。
1.海域使用申请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1.海域使用申请人: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若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建新路24号 邮编:226200 电话 联系人:倪先生)。
附件:1.东港池海岸防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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