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南通市通州区“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 “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项目
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九届三次会议精神,更高水平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城乡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472号),通州区拟开展“十四五”时期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工作。
(1)工作内容:根据《江苏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入库技术要点(试行)》(附件)要求,以通州区(不含家纺园、锡通园)调查单元为对象,确定低效用地的数量及空间分布,并将每宗拟再开发的低效用地调查区、调查单元标注在遥感影像图、现状图和规划图上,完成低效用地调查标图入库。调查成果数据库应包含低效用地调查汇总报告、表格、图件和数据库等内容。
(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21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入库工作,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并上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申请人须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原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列入《江苏省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技术协作单位评选结果公告》中,具备承担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技术服务能力的单位,名单地址。
(四)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六、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9日14时00分
提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城市展览馆3楼会议室(通州区朝霞东路)
3、开标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城市展览馆3楼会议室(通州区朝霞东路)
八、投标费用: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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