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滨江国际街区静园15幢1102室)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滨江国际街区静园15幢1102室)
根据(2024)苏0602执31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苏0602执312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南通市滨江国际街区静园15幢1102室不动产归范晓刘所有。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苏(2023)南通市不动产权证明单第0006032号
滨江国际街区静园15幢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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