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皋南新村一组团22号房22室)
作废公告(皋南新村一组团22号房22室)
发布时间:2024-07-19 15:17来源: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皋南新村一组团22号房22室)
根据(2023)苏0682执3614号之一执行通知书,注销王荷春位于皋南新村一组团22号房22室不动产。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